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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1-06-05
標題 99年度綜合所得稅轉帳繳稅,第1批將於6月9日零時提兌。
類別 綜所稅轉帳繳稅
內容 5月綜合所得稅報稅季節結束後,國稅局即接獲許多採繳稅取款委託書方式繳納稅款的納稅義務人來電詢問,國稅局甚麼時候會提領稅款?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繳稅取款委託書辦理轉帳繳稅,應依規定在申報截止日(100年5月31日)前,將應繳納的稅款存入指定存款帳戶,且不再提領使用,免得提兌日存款不足,遭國稅局發單補徵。   該局進一步指出,以委託取款方式辦理轉帳繳稅,方便又安全,但因納稅義務人常忽略存款帳戶餘額已經不足以繳納稅款,或該帳戶已結清,卻仍使用該帳戶辦理轉帳繳稅,使得轉帳納稅不能成功,讓政府的美意大打折扣。   該局特別呼籲,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一批轉帳繳稅扣款將於本(6)月9日零時向金融機構提兌,提醒民眾6月8日再詳加確認補足申報時應自繳稅款金額。若因繳稅取款委託書資料填寫錯誤或申報截止日存款不足,經國稅局提兌無著者,國稅局將會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人限期繳納外,並自結算申報截止之次日起至繳納補徵稅款之日止,依100年1月1日郵局之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08%)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逾期未繳,自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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