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2011-06-07
標題
受塑化劑影響之營利事業接受退貨銷燬退還原繳納稅款並非減稅優惠。
類別
受塑毒影響之業者
內容
財政部表示,此次受到塑化劑影響之營利事業,因其貨物於銷售時已課徵貨物稅及營業稅,其接受消費者退貨銷燬,依相關稅法規定,可申請退還原繳納之貨物稅及於申報當期或次期營業稅時於應納稅額中減除,並非給予減稅之優惠。 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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