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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1-07-01
標題 99年度綜合所得稅將自7月29日起分為三批次退稅。
類別 99年度綜所稅退稅
內容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於5月31日結束,已完成結算申報之退稅案件,將自7月29日起分為三批次退稅。 該局並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含稅額試算服務)退稅案件,退稅日期分別為100年7月29日、10月31日及101年1月16日。第1批退稅對象包括採用網路申報且應檢附證明文件於6月10日前送稽徵機關、稅額試算網路回復確認及5月10日前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含稅額試算書面回復確認)方式且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文件齊全之退稅案件。 國稅局說明,退稅方式只有兩種,一是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指定存款帳戶轉帳退稅,二是申報時未指定帳戶退稅者,則郵寄退稅憑單,國稅局絕對不會以電話要求民眾至提款機確認退稅金額,如有民眾接獲要求至提款機確認退稅之電話,請民眾千萬注意不要上當。 資料來源: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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