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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1-11-14
標題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創新措施。
類別 100年綜所稅創新措施
內容 財政部今(100)年首次實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以稅額試算完成9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案件約162萬件,占全國總申報戶約3成,採用的納稅義務人滿意度超過9成。由於實施成效甚佳,該部邀集財稅資料中心及各地區國稅局開會研議後,決定明(101)年將擴大辦理,進一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希望明年採用本服務完成申報案件可達200萬件,較今年增加38萬件。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重點如下: 一、擴大適用範圍 除原有適用範圍外,納稅義務人99年度如有房屋交易所得,但100年度查無房屋交易資料者,亦納入適用。 二、提高出單案件正確性 財稅資料中心將運用戶籍資料加強勾稽親屬關係,以免遺漏,並排除應自行辦理申報之案件。 三、改善寄送作業 (一)增加招領服務,提高寄達率 國稅局寄發之試算書表如因民眾不在家致無法寄送時,該郵件將留置郵局招領15天。 (二)部分案件採郵簡寄送 納稅義務人99年度採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方式辦理網路申報或回復確認,且100年度適用本服務者,國稅局將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透過憑證上網檢視及下載試算資料,不寄發紙本書表,以節能減碳。 四、簡化確認申報作業 (一)修改線上操作畫面,提高網站介面友善性。 (二)規劃提供免費服務電話: 1.納稅義務人可以電話語音查詢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2.試算結果為不繳不退案件或退稅案件沿用上一年度帳號辦理退稅者,亦可採電話語音辦理確認申報。 (三)增加平版電腦、智慧型手機等手持式裝置可上網辦理確認申報服務。 五、配套服務 (一)變更試算書表寄送地址服務 1.延長申請期間為1個月(2月15日至3月15日)。 2.增加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訊地址遷移服務」申請管道。 (二)99年度申報資料留有手機號碼且100年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之納稅義務人,國稅局將以簡訊通知並宣導辦理確認申報。   財政部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係以服務人民為導向,提供簡化申報便民措施,該部將賡續提升該項服務品質。 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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