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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2-02-04
標題 來臺觀光旅客購物消費,請記得索取統一發票。
類別 來臺觀光請索取發票
內容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外籍旅客來臺購物消費請記得索取統一發票,商店出售商品、提供服務也務必依規定主動開立發票交付消費者。 臺中分局進一步說明,外籍旅客如於同一天內向同一家經核准貼有「核准銷售特定貨物退稅」標誌(TRS)之商店,購買退稅範圍內貨物,其含稅金額達新臺幣3,000元以上,並在30天內將貨物攜帶出境者,在出境時經海關審驗,可以申請退還購買貨物所支付之營業稅。若該商店另貼有經核准辦理現場退稅標誌(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TRS),且外籍旅客當日累計退稅金額在新臺幣1,000元(含稅購物金額約新臺幣21,000元)以下者,則可以選擇在該商店辦理現場小額退稅。申辦退稅時,除須出示入境證件正本外,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則為另一項應檢附之重要退稅憑證,故旅客消費購物時請記得索取統一發票。 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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