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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2-03-14
標題 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即將截止!
類別 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
內容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開放民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將於今(101)年3月15日截止,民眾如不想收到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相關書表,請把握申請時間。另提醒自今年起,凡申請不適用者,以後年度皆無須再提出申請,即以後年度都自動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該局說明,納稅人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依下列方式提出申請:   一、線上申請   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0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連線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 )申請。   二、書面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親至稽徵機關申請。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將申請書郵寄(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或遞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該局特別提醒,已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欲撤銷原申請者,須在今年3月15日前,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以書面辦理;而原採線上申請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在上述期限內透過網際網路辦理撤銷申請。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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