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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2-03-22
標題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預計於101年4月25日開始寄發,民眾可多加留意。
類別 100年度綜所稅試算
內容 南區國稅局表示,今(101)年將繼續提供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將主動試算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應繳納或應退還稅額,並預計於101年4月25日統一由中華郵政公司以掛號方式寄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請民眾多加留意。   國稅局表示,前揭通知書未寄達時,將留置郵局招領15天,納稅義務人可憑招領通知單及身分證明文件前往指定處所領取。若民眾想知道是否屬本項措施之適用對象,可於101年4月25日至5月31日間,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tax.nat.gov.tw)線上查詢、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臨櫃方式向各地區國稅局查詢。   國稅局指出,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後,請務必詳細核對通知書各項內容,若同意且接受試算結果時,應於101年5月1日至5月31日前依規定繳稅或透過網路、書面或電話語音回復確認,即可輕鬆完成申報。若屬繳稅案件,國稅局特別提醒繳款方式只有現金、信用卡及轉帳繳款等3種方式,並無「郵政劃撥」之繳稅方式,如有任何疑義時,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國稅局查詢。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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