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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2-05-03
標題 民眾收到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請注意核對資料是否正確!
類別 綜所稅試算通知書
內容 南區國稅局表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已於101年4月23日起陸續由郵局以掛號方式寄送,通知書所載內容係國稅局依所蒐集之資料,主動幫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試算應繳(退)稅額提供參考,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書時請務必詳細核對所載之所得、標準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等內容,無誤後再辦理回復確認;如發現異常、不同意該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或有其他應調整事項,不需向國稅局申請更正,請於101年5月1日至5月31日,自行依法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國稅局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的扣(免)   繳憑單等所得資料,係扣繳單位於今(101)年2月6日以前向國稅局   申報的憑單資料,如納稅義務人已依規定於今年5月1日至5月31   日繳稅或回復確認完成申報,嗣後扣繳單位因原申報的憑單資料錯   誤或漏未申報,造成國稅局的試算稅額不正確,國稅局後續會依正確的所得資料辦理退、補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非屬憑單之所得資料仍應誠實申報,否則嗣後如經查獲短漏報,國稅局將依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補稅及處罰。另納稅義務人若對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內容有任何疑問時,請洽各地區國稅局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查詢。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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