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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2-08-08
標題 99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補稅案件將於101年8月中旬開徵。
類別 99年度綜所稅未申報補稅案
內容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99年度綜合所得稅未申報補稅案件,將於101年8月中開徵,繳稅期間為101年8月16日至25日止。補稅案件約12,148件,補徵稅款8,727萬餘元。該局已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納稅義務人對核定內容如有疑問,請儘速向發單的稽徵機關查詢。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現金或即期支票連同繳款書到代收稅款處繳納外,亦可於繳納期限屆滿(101年8月25日)後2日24時前(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等方式擇一繳納;另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的案件,於上述繳納期間內,可持繳款書就近至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稅。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繳款書時,應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納,若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須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限繳日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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