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財稅證字
會計帳務、稅務申報、工商登記 營業稅申報、各類許可執照申請、投資抵減申請 財會領域各項事務、企業經營服務、傳票結帳報表 稅務新聞、線上申辦查詢、法律規章 所需服務、節稅變更簽證、境外公司
最新消息
     
 
發佈日期 2012-09-12
標題 公司繳納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款,將於101年10月1日截止。
類別 101年度預估暫繳
內容 南區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納稅期間即將於101年10月1日截止(原9月30日例假日順延一天),請儘速依規定申報繳納。   營利事業如有應自行繳納暫繳稅款者,除到稽徵機關索取繳款書外,可透過暫繳網路申報系統直接列印繳款書,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點選「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列印附條碼之繳款書,以現金或支票至公庫、代收稅款處繳稅。若稅額在新臺幣20,000元以下者,在繳款期限內,還可以持現金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各地的營業門市繳納稅款。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暫繳稅款的繳納方式除前項現金   繳稅外,還有2種轉帳繳稅方式:利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繳稅(屬線上即時扣款),及利用自動櫃員機(ATM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籤)轉帳繳稅。   南區國稅局特別指出,應辦暫繳之營利事業逾10月31日仍未依規定辦理者,稽徵機關會按規定計算其暫繳稅額,並依1.37﹪年利率,加計一個月利息,一併填具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通知該營利事業於15日內自行繳納。南區國稅局最後呼籲,請營利事業如期辦理101年度暫繳申報納稅,以維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回新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