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財稅證字
會計帳務、稅務申報、工商登記 營業稅申報、各類許可執照申請、投資抵減申請 財會領域各項事務、企業經營服務、傳票結帳報表 稅務新聞、線上申辦查詢、法律規章 所需服務、節稅變更簽證、境外公司
最新消息
     
 
發佈日期 2018-03-09
標題 申報綜合所得稅以下「四不」要注意
類別 綜合所得稅申報
內容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7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申報所得稅時,要留意以下「四不」情況,以免誤踩地雷遭處罰鍰傷荷包。 此「四不」情況是:一、不要與106年度尚(已)無婚姻關係之配偶合併申報,以免虛報配偶的免稅額及扣除額;二、不要申報105年度前已死亡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以免虛報免稅額;三、不要將非子女之人列報為子女,以免虛報免稅額及扣除額;四、不要忘記要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之所得。 資料來源:高雄國稅局
回新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