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2018-03-09
標題
申報綜合所得稅以下「四不」要注意
類別
綜合所得稅申報
內容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7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申報所得稅時,要留意以下「四不」情況,以免誤踩地雷遭處罰鍰傷荷包。 此「四不」情況是:一、不要與106年度尚(已)無婚姻關係之配偶合併申報,以免虛報配偶的免稅額及扣除額;二、不要申報105年度前已死亡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以免虛報免稅額;三、不要將非子女之人列報為子女,以免虛報免稅額及扣除額;四、不要忘記要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之所得。 資料來源:高雄國稅局
回新聞列表
洪政文記帳士事務所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9 by James Hung CPB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