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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9-01-17
標題 小心欠稅未繳被限制出境,春節旅遊計畫行程受阻
類別 欠稅未繳被限制出境
內容 農曆春節9天連假快到了,訂有國外旅遊計畫的民眾,若有積欠稅款已被限制出境者,行前可別忘了,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擔保,才能解除出境順利出遊。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個人欠繳稅捐在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200萬元以上;或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欠稅在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300萬元以上者,經稅捐稽徵機關依法審酌符合限制出境條件者,即報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納稅義務人經限制出境後,須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或提供全額擔保後,方得解除出境限制,若僅繳納部分稅捐或向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在稅捐未全部繳清前,仍不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所以如有欠稅請儘速繳清或辦妥足額擔保手續,再準備出遊事宜,以免無法出境致行程受阻,破壞出國渡假的好興致。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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