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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9-01-22
標題 營業人應主動開立發票,勿抱僥倖之心,以免受罰得不償失。
類別 主動開立發票免受罰
內容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來網路盛行,民眾經常會在網路平台搜尋人氣知名店家,或依網紅推廌之人氣商店前往消費,若營業人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民眾亦會經由網路檢舉店家漏開統一發票,營業人千萬別心存僥倖心態。 該局進一步表示,對於轄區內生意興隆,但營業稅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之商店,亦將積極進行統一發票稽查工作,提醒營業人於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時,即應主動開立發票,不可因消費者未索取而不開立發票。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除了罰鍰處分外,如一年內被查獲3次以上時,營業人將面臨停業處分。該局表示曾有店家經人檢舉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或消費者匆忙結帳離開,事後店家亦未主動開立該筆交易之發票,經國稅局查獲一年內3次短漏開統一發票之違章事實,而遭停業處分。該局特別呼籲,請營業人切勿心存僥倖,否則,一經查獲而遭受處罰,將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高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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