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2019-02-11
標題
居家歲末大清掃 出售二手物品不課稅
類別
出售家用二手物品
內容
「斷捨離」風氣盛行,民眾有時會趁著年終大掃除清理出舊家具、穿過的衣物、不太使用的日常用品及贈品,透過拍賣網站或行動裝置APP等管道出售,只要沒有營利行為,可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其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等二手物品所獲得的收入,純粹屬於出清個人日常用品,非以買進賣出賺取價差為目的,無須申報個人一時貿易盈餘,也沒有課稅問題。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如以營利為目的,專門收購二手商品,再利用網拍平台出售,從中賺取利潤,屬營業稅課稅範圍,惟每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時,可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及免課營業稅;如前述營利行為每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則須辦理稅籍登記,並依相關規定繳納營業稅。 該局提醒民眾,個人銷售日常使用之二手物品,如非以營利為目的,無所得稅課稅問題;如以營利為目的,且透過網路出售收購的二手商品,每月銷售貨物金額如已達8萬元,應儘速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稅,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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