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2019-02-26
標題
全民稅改,減稅超有感~~~
類別
全民稅改減稅超有感
內容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自107年度施行,民眾於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調整後的扣除額額度及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本次修正案綜合所得稅調高4大項扣除額額度及調整稅率級距,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標準扣除額:單身者9萬元修正為12萬元,與配偶合併申報18萬元修正為24萬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萬元修正為20萬元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萬元修正為20萬元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5萬元修正為12萬元 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千萬元部分稅率45%刪除 註:全年薪資所得未達200,000元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 該局進一步表示,本次稅制改革屬全民稅改,透過調高4項扣除額額度並合理調整稅率結構,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及育兒家庭之租稅負擔,於兼顧租稅公平原則下,有助企業留才攬才、創造就業及國際競爭力,使全民共享稅制改革利益。 納稅義務人如有相關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 資料來源: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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