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2019-07-17
標題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7月31日入帳
類別
107年度綜所稅退稅
內容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將於108年7月3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該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08年7月31日起至9月28日止,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於兌領期限內,持憑單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第1批退稅案件係採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以網路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及5月10日前以二維條碼或人工(含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且符合退稅之案件。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如採直撥退稅,國稅局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予納稅義務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所載之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又為方便納稅義務人了解個人退稅案件處理進度,自108年7月31日起於該局「網站首頁(https://www.ntbs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系統/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專區,提供107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服務。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回新聞列表
洪政文記帳士事務所 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9 by James Hung CPB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