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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110年2月24日有關「柯文哲批政府:中央地方負債累累 每個人都債留子孫」之報導,財政部說明如下:
近年來國內經濟穩健成長,加上政府推動協助臺商境外資金回臺投資、引進民間資金參與公共建設以及推動資產活化等措施以增加財政收入;並落實各項支出檢討,國家財政持續改善。104年度至108年度連續5年中央政府稅課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財政收支結構逐步改善,107年度、108年度及109年度總預算均未舉借債務,其中108年度更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辦理預算外還本新臺幣(下同)50億元,逐步改善債務情況。109年度雖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採行各項防疫、紓困及振興措施,預估至110年底債務比率為32.11%,距公共債務法40.6%債限尚有8.49個百分點,約1.6兆元舉債額度,具足夠財政韌性支應緊急重大支出。
另自103年公共債務法修正施行以來,本部持續推動地方政府債務管控與債務預警機制、強化債務還本及充分揭露債務資訊等作為,地方政府債務已有改善,103年度至108年度整體地方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成長趨緩,債務比率由103年度5.56%下降至108年4.79%,減少0.77個百分點。109年度各級地方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9,164億元,債務比率4.97%,尚可舉債空間為7,473億元;截至109年12月底止,各級地方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7,674億元,債務比率4.16%。
110年2月24日穆迪國際信用評等公司發布新聞稿,將臺灣之展望由「穩定」調整為「正向」,財政力已大幅提升。
至潛藏負債部分,依國際組織標準,政府可採備註或補充報告方式揭露,不計入一般政府負債。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截至109年6月底各級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合計18兆1,148億元(包括中央政府15兆2,920億元及地方政府2兆8,228億元)。各級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潛藏負債)可透過費率調整、給付條件改變、改善經營績效及保險財務結構因應,未必成為實質債務。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