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考試及格證書,財稅證字
會計帳務、稅務申報、工商登記 營業稅申報、各類許可執照申請、投資抵減申請 財會領域各項事務、企業經營服務、傳票結帳報表 稅務新聞、線上申辦查詢、法律規章 所需服務、節稅變更簽證、境外公司
最新消息
     
 
發佈日期 2021-05-28
標題 暑假打工請謹慎提供身分證件及印章,以免遭人浮、虛報薪資致觸法!
類別 暑期打工vs.虛報薪資
內容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7、8月份暑假為學生打工旺季,請留意勿隨意將身分證及印章轉交他人使用,以免成為虛列、浮報薪資之人頭,致觸犯相關刑責,不可不慎!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利用人頭浮、虛報薪資費用,如經查獲,除補稅並處以罰鍰外,知情之營利事業負責人恐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另配合浮、虛報薪資之人頭,亦可能面臨逃漏稅捐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逃漏稅捐罪之刑責。   該局舉例說明,A公司負責人甲君知悉乙君在公司僅於暑假期間短暫任職領薪,卻濫用乙君留存之身分證件及印章,製作乙君該年度在公司領取全年薪資所得之不實資料,於辦理該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浮報薪資費用,逃漏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共計新臺幣22萬餘元,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A公司除補稅處罰外,其知情負責人甲君涉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倘乙君知悉上開事實仍配合提供身分證件予公司逃漏稅之用,其與甲君合謀共議者,可能涉犯同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之共同正犯;縱乙君未與甲君合謀共議,惟因係出於幫助之意者,涉犯同法第43條幫助逃漏稅捐罪。   該局呼籲,學生於暑假期間打工,請留意勿將身分證、印章隨意交付他人使用,並注意暑假短期薪資請領情形,更勿因貪圖小利,答應擔任不肖雇主浮、虛報薪資之人頭,以免涉及相關刑責。 資料來源:臺北國稅局
回新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