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2023-08-24
標題
聲明訴願,網路嘛也通!
類別
聲明訴願,網路嘛也通!
內容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加強便民服務,財政部全球資訊網日前已建置「線上聲明訴願」功能,民眾可以先在線上聲明訴願,不須要使用任何憑證,只要登錄訴願人基本資料、原處分機關、原處分日期文號及案由,即可透過網路完成訴願的聲明,並以財政部收受線上聲明當日為訴願提起日。 該局為方便民眾使用上述線上服務,除了在復查決定書及行政處分函內載明線上聲明訴願之連結路徑及QR-Code,也在該局網站行政救濟專區(首頁/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項下)及QR-Code專區(首頁/主題專區/數位專區/QR-Code & APP專區項下)設置「線上聲明訴願」超連結項目,提供多元服務管道,供民眾運用。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不服稅捐稽徵機關的復查決定或非核定稅捐的行政處分,應於收到復查決定書或行政處分函的次日起30日內,向原處分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提起訴願;又訴願為要式行為,依訴願法規定,必須以「訴願書」載明法定事項,並由訴願人簽名或蓋章,因此「線上聲明訴願」僅有表示不服行政處分的效果,民眾務必於「線上聲明訴願」的隔日起算30日內,向財政部補送親自簽名或蓋章的紙本訴願書(如有委託代理人並需檢附委託書正本),並檢附原行政處分書影本及相關證據等資料,否則聲明訴願的案件將會因屆期未補送訴願書,而受「訴願不受理」的決定,請民眾務必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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