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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113年度綜所稅核定補稅開徵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繳款書及核定通知書已陸續寄發,繳納期間為115年1月16日至1月25日(適逢星期日,順延至1月26日),民眾可透過多元繳稅管道,自行選擇適合方式繳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除可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外,亦可使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及電子支付帳戶或利用行動支付繳納稅款,應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逾期繳納稅款,除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外,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為提升民眾繳納逾期繳款書之便利性,自115年1月起開放「逾期案件線上繳稅」措施,適用條件是核定類開徵案件,且在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繳納者,仍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該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線上繳納。 該局提醒民眾,留意繳納期限,以維護自身權益,如仍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 高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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